为了向纳税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广东省国税局和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建立国税网上办税数字证书应用服务平台。中山市国家税务局从2010年7月起在网上办税系统中开通数字证书应用服务,纳税人在申请开通服务时会遇到以下情况:
情况一:已经在中山市质量监督局代码窗口申领数字证书的纳税人可直接到中山市石岐东区库充库维街31号(新财政局后门侧)或者培训现场办理开通业务。
情况二:还未申领数字证书的纳税人需到中山市质量监督局代码窗口申领数字证书,申领后再按照上述指引开通国税应用。
数字证书的有关业务请参考以下内容:
一 开通应用申办材料
1) 《数字证书申请表》(一式两份,盖公章)
2) 《委托扣款协议》(一式三份,盖公章,用户选择银行代扣方式交费才填写)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盖公章)
4) 国税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盖公章)
5) 经办人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一式一份,盖公章)
二 收费标准
|
用户类型 |
申请年限 |
介质费(一次性交付) |
服务年费(元) |
优惠说明 |
合计(元) |
说明:已有证书的单位无须缴纳介质费。 |
|
新办证书 |
1年 |
200 |
100 |
推广期送3个月 |
300 | |
|
已有证书 |
1年 |
0 |
100 |
推广期送3个月 |
100 |
三 服务热线
客服热线:4006821621
四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