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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国税电子税务局CA涉税应用(原国税应用)数字证书 退费通知

2019年06月26日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的要求,广东省国税电子税务局CA涉税应用(以下简称“国税应用”)于2018年10月开始不再支持新增收费数字证书。广东省税务局电子办税渠道已于2019年1月1日起不再支持数字证书使用。为响应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工作方针,我司现为客户提供国税应用(需满足自2019年1月1日起由我司提供服务且仍在服务有效期内的退费条件)的退费业务。

1、退费流程(退费所需相关材料请咨询客服)

 

2、退费材料

满足上述条件的数字证书用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到指定退费网点现场办理退费相关事宜:

(1) 数字证书申请表(选择注销/退费业务,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2) 办理数字证书业务时取得的发票原件(如是电子发票,请提供发票打印件);

 (3) 数字证书(Ukey);

(4)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5) 申请人企业对公账户信息(A4纸打印 一式一份加盖公章,退款使用);

3、退费标准

经GDCA核查用户数字证书的办理时间后,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用户国税应用剩余未使用的整月月份数,得出退费金额,已使用月份费用不予退回。
4、退费时间及方式
   GDCA在成功受理用户退费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将相应退款金额转至用户申请退费时提供的对公账户。
5、其他事项
(1)退费申请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31日,退费申请截止后我司将不再受理;
(2)凡通过在线方式办理数字证书业务并参加了我司返购物卡及其它活动的用户,我司将从退款金额中直接扣除同等金额;
(3)申请退费业务所需资料及流程拨打咨询电话咨询95105813或企业QQ:8008301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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